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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资金公告

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资金公告

2012-12-28

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资金公告

四川省财政厅

2012年12月28日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
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政策”
省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的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09年我省出台了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政策。主要内容是:对省属高校毕业生到我省77个艰苦边远地区县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三年的,按其实际缴纳的学费给予奖补(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2012年首批连续服务满三年的毕业生应享受该政策。现将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共有2817人符合享受条件,按政策计算,应兑现奖补资金3730万元。该奖补资金,待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并正式批复后,发放给毕业生本人或代为偿还毕业生尚未归还的金融机构助学贷款。

附表:2012年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资金预算表

2012年12月27日

2012年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资金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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